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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大学外贸代理、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遴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17 作者: 来源: 点击:

陕西科技大学外贸代理、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遴选公告

陕西科技大学外贸代理、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科技大学招标与采购处网站“采购公告—服务采购”栏目查看相关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UST-FW2023-1406

2、项目名称:陕西科技大学外贸代理、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采购

3、项目清单:

第1标段:外贸代理服务

第2标段: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服务

第3标段: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

4、业务范围:

第1标段: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免税手续办理及其他相关业务。

第2标段:政府采购、校内集中采购项目(货物、服务类)招标代理工作及其他相关业务。

第3标段:工程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修缮、装修工程及相关材料货物)的招标代理及其他相关业务。

备注:上述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1标段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信用记录:提供《投标人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提供原件)。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具备对外贸易经营资格(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8)具备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资质(附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9)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般认证企业及以上证明。

2、第2标段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信用记录:提供《投标人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提供原件)。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招标代理机构须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各省分网登记,能够在陕西开展政府采购业务;

(8)经营及开标场所。提供在西安市主城区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和固定开标场所的自有房产证或租用房产协议;

(9)在西安市主城区内具有政府采购标准化电子评标室(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第3标段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信用记录:提供《投标人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提供原件)。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招标代理机构须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各省分网登记,能够在陕西开展政府采购业务;

(8)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应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西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用档案登记备案,且无不良记录(提供备案截图);

(9)经营及开标场所。提供在西安市主城区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和固定开标场所的自有房产证或租用房产协议;

(10)在西安市内具有政府采购标准化电子评标室(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本项目所有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说明

1、同一投标人只可选择其中1个标段报名。

2、已在陕西科技大学造价咨询、财务审计服务等服务单位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再参加本次遴选活动。

四、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

(1)投标人将资格要求文件、报名表(见附件)及报名费对公转账凭证电子版(整合为一个PDF文档),发送至wangqian@sust.edu.cn(第1、2标段)、aizhiping@sust.edu.cn(第3标段);

(2)资格审核合格后,采购文件电子版将于报名当天19:00前发送至提交电子版资格文件的邮箱(节假日报名的,电子版文件将于下一个工作日19:00前发送);

(3)请在邮件中添加公司全称、联系人及联系人手机号。

2、文件售价

遴选文件售价每个标段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以对公转账凭证为准,不接受现金;转账时请备注采购项目编号及标段数)。

3、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2日17:00(以收到报名资料邮件时间为准)

五、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30日8:00-9:00

地点:陕西科技大学(西安校区)南大门门卫处

1、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正本壹份、副本壹份(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2、电子版:一份(U盘,U盘不退,电子版与纸质版不符,以纸质版正本为准);

六、询问

对本次遴选活动事项如有疑问,请在遴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提交至陕西科技大学招标与采购处(地址: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陕西科技大学逸夫楼609室),逾期递交将不予受理。

七、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陕西科技大学

账号:102887455445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浐灞区支行

行号:104791003817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第1、2标段)、艾老师(第3标段)

电话:029-86168376、029-86168377

  • 附件【报名表.xls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