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包1(2023年中文纸本期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合同包2(2023年外文纸本期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1(2023年中文纸本期刊):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2023年外文纸本期刊):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中文纸本期刊)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提供省级及以上新闻出版主管部门颁发的出版发行物经营许可证
合同包2(2023年外文纸本期刊)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供应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 9、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须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特别注意:
1、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试点应用工作,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线下提交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电子版壹份(U盘拷贝,U盘不退,电子版应为PDF(PDF文件为完整签字、盖章的正本扫描件))。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密封。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3、线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评标时间:2022年11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4、线下开评标地点:西安市长安北路8B陕西高速大厦16楼(省体育场东门向北50米浙商银行南侧门上16楼)第一会议室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科技大学
地址:西安市未央大学城陕西科技大学
联系方式:861683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8B高速经纬大厦16层
联系方式:029-87888601-8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祝清江、赵薇
电话:029-87888601-8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