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2年1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1年7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1年7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1年7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提交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缴纳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1.本项目接受线上报名及线下报名
2.线上报名: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均加盖单位公章后发送至1152611386@qq.com,并汇款至以下账户,公对公转账时须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标书费);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成功;售后不退。
收款单位:陕西正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四府街支行
银行账号:102460065607
3.线下报名: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现金获取;售后不退。
4.注意事项:报名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5.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科技大学
地址:西安市未央大学城陕西科技大学
联系方式:王老师 029-861683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正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红缨路南口6号均明拍卖广场4层
联系方式:029-88411508/88411169转8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倩 王宇轩 赵倩 曹婷 蔡丹
电话:029-88411508/88411169转8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