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血液分析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14)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2(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14)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血液分析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及说明。
7、书面声明(信用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合同包2(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及说明。
7、书面声明(信用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加盖公章的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开发票信息资料。(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1、项目负责人:祝清江;
2、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7888601/602转8002
3、开户名称:陕西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4、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关支行
5、账 号:3700021509024616202
6、注 意:以上账户为招标文件费和中标服务费专用账户
7、报名电话:029-87888601/602转8006
8、报名邮箱:877581736@qq.com
9、财务电话:029-87888601/602转8005
10、保证金办理电话:029-87888601/602转8004
11、传真电话:029-87883134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科技大学
地址:西安市未央大学城陕西科技大学
联系方式:029-861683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8B高速经纬大厦16层
联系方式:029-87888601-8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祝清江、马浩博
电话:029-87888601-8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