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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大学智能荧光成像系统、微波消解赶酸器等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2-04-20 作者: 来源: 点击:

陕西科技大学智能荧光成像系统、微波消解赶酸器等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XWZ2022ZB-SKD-036)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科技大学智能荧光成像系统、微波消解赶酸器等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7万元,招标人为陕西科技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第一包:27 万元;第二包:2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智能荧光成像系统(进口产品已做进口论证);(002)微波消解赶酸器等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智能荧光成像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单位2021年9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单位2021年9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财务状况证明:提供本单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或2021 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为非所投设备制造厂家的,需提供设备制造厂家对所投进口设备的授权书,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所投进口设备的授权书(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设备制造厂家对所投设备授权链条的完整性),设备制造厂家直投不需要提供;8、供应商须提供磋商响应保证金汇款凭证;

(002微波消解赶酸器等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单位2021年9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单位2021年9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财务状况证明:提供本单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须提供磋商响应保证金汇款凭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4月20日09时00分到2022年04月2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发售地点: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英达大厦1507室。文件售价:300元/包,售后不退,谢绝邮寄。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05 月 05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英达大厦1503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 年 05 月 05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英达大厦1503 会议室。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 个工作日;

第一包拟采购进口产品的说明:智能荧光成像系统;数量:1套;预算金额:27万元;采购进口产品的原因及说明:因国内同类产品技术指标不能满足科研需求。

论证专家名单:范晓东、王崔峰、史恩秀、王建安、舒俊青

进口论证公示期限:2022年04月20日至2022年04月26日,相关单位和个人对此进口公示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包括异议具体事项和内容、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反馈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科技大学。

九、联系方式

招标 人:陕西科技大学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大学园区联系 人:王老师

电话:029-86168376

电子邮件:95236956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英达大厦1507室联系 人: 张刘艳 郝思思

电话:029-88319689-806/807

电子邮件:sxwzzb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