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陕西科技大学西安校区教学区2021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01 作者: 来源: http://www.ccgp-shaanxi.gov.cn 点击:

陕西科技大学西安校区教学区2021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陕西科技大学西安校区教学区2021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交易大厅该项目公告下方免费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12-15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NCG-FM-2021144

2、项目名称:陕西科技大学西安校区教学区2021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290万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陕西科技大学教学区物业服务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大学园区,主要针对1号教学楼(包含教学楼A、教学楼B、教学楼C、教学楼D、教学楼E、教学楼F)、逸夫楼、文理学院、图书馆、人文楼、3号教学楼、研究生综合2号楼(原科达轻工批发市场)、人工湖(含人工湖岸边50㎝区域),进行物业服务,总面积160364㎡。包含:室内保洁服务、人工湖安全管理、湖面保洁服务、湖水水质达标、设施设备报修服务等服务项目。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2-20 00:00:00至2022-12-20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20211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20211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1-12-2 08:00:00 起至2021-12-15 09:30:00 止(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交易大厅该项目公告下方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售价:免费获取

获取方式: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然后即可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免费下载电子磋商文件(*.SXSZF)。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5日  09:30: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5日  09:3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解密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对待。

2、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的“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中,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扩展名为“*.SXSTF”的电子响应文件。”

3、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进入菜单“采购业务—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关内容。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陕西科技大学

  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

联系方式:029-861683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

联系方式:029-886612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29-88661246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详见链接:http://www.ccgp-shaanxi.gov.cn/notice/noticeDetail.do?noticeguid=8a85be387b82b273017d756624592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