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管理系统”使用方法的说明(一)
校属各单位:
我校“采购管理系统”已于6月1日上线,在使用过程中我们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登录系统后未修改密码及手机号。请按照用户手册中有关内容及时修改密码及手机号。
二、业务归口管理部门选择不当。按照《陕西科技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有关规定:
(一)国资处负责学校各类设备、仪器、家具、咨询服务等项目及其相关的服务;
(二)基建处负责学校基建工程项目,以及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修缮工程等项目及其相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等及其相关的服务;
(三)实验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各类实验材料、实验室维修维护等项目及其相关的服务;
(四)后勤集团负责西安校区30万元以下修缮工程(含各类零星维修、房屋修缮、园林绿化、电梯维保、小型基础设施改造等)以及后勤专用设施、设备及原材料、燃料、粮油、肉食品、药品、试剂及消耗材料等项目及其相关的服务;
(五)咸阳校区管委会负责咸阳校区各类零星维修、装饰装修、园林绿化、小型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以及咸阳校区专用设施、设备、材料以及租赁等项目及其相关的服务;
(六)工会负责各类职工福利及其相关服务等;
(七)图书馆负责书籍、图书数据库类及其相关服务等;
(八)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负责学校网络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及其相关服务等;
(九)科技处负责归口管理除以上项目外不明确的纵向科研经费采购项目。
请各单位仔细查看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后,再根据项目情况选择。
如果有问题,请咨询86168378(原咨询电话86168376因线路故障,暂时不能使用)。
招标与采购处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