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核准采购计划,不得随意预算外采购和超标奢华配置。
(二)依法合规组织采购,不得规避或随意降低采购方式的约束。
(三)规范顺畅采购流程,不得在采购环节怠慢延误和吃拿卡要。
(四)采购信息公开透明,不得隐瞒、延误和提供虚假招标信息。
(五)保守采购工作秘密,不得泄露任何影响公平竞争采购信息。
(六)严格评标委员监管,不得违规干预、影响专家的评标活动。
(七)如实记录招标过程,不得伪造、隐匿或销毁采购档案信息。
(八)严格代理机构监管,不得存在任何以公谋私非法利益输送。
(九)严格遵守回避规定,不得与投标人有亲属关系和利益关系。
(十)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不得规避上级和学校监督部门的监督。